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 1-6 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2,388,466.18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 2023 年 1-6 月份实
现净利润 22,180,747.89 元(未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403,719,807.84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6,435,68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3,217,840.50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
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
合理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
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
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