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8-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题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
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不允许录音录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
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14:00 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或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四、参会人员: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内容: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任家贵先生的的书面辞职报告。任家贵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任家贵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
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任家贵先生仍将继续履行
监事职责。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转,监事会同意提名危加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
     危加明先生简历:
     危加明,男,1976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管科副组长、
副科长,稽核审计部科长,管理者代表,电子商务中心科长,质量技术部副经理,线
材部副经理、经理,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部兼制造部经理,泉州晋亿物流
有限公司管理部兼大区经理,现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晋亿实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