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水发燃气派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
      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发行股票不
超过 74,962,518 股(含本数)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燃气集团全部以现金参与认
购。燃气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为公司的关联方,燃气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合同》”)。
  本次权益变动前,燃气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
燃气集团将成为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74,962,518 股测
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达 539,337,444 股,燃气集团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13.90%。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
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先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7MA3EXMTD6A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供暖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
               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 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燃气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燃气集团于 2023 年 8 月 8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协
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格、认购方式、限售期、认购数量、支付方式等,详情请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
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
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燃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
务后,燃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水发燃气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