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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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6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吴淑
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
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冯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冯志强先生的简历
  冯志强,男,199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硕士研究生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
  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师、普华永
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顾问等职务。现任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其他还担任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城满电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矽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冯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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