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正邦: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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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3-126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院”)送达的(2022)赣01破申49号《民事裁定书》,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
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3)
赣01破16号《决定书》,南昌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
(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
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正邦重整投
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正邦系企业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
法评审表决,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双胞胎信达联
合体(牵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2023年8月4日,
管理人、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
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正邦,证券代码:002157)于 2023 年 8 月 5 日、
过 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征询了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自查和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自查和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限公司已被南昌中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重整程序中可能对其持有公司股权进行
相应调整,因此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投资协议》的具
体实施内容最终以南昌中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为准。涉及权益变动等相关
事项,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到位等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
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
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
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3年度出现前述六个
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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