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 关于转让部分孙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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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转让孙公司股权交易概述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中寰卫星导航通
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寰卫星”
               )向中寰卫星系统(陕西)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陕西中寰”)转让其持有的 11 家子公司之股权。本
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部分孙公司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次转让委托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并依照资
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股权转让定价以评估值为准,交易价格为 2618.61
万元。转让公司股权及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股     评估价值       对应股权转让
           公司名称
号                         比例     (万元)       对价(万元)
二、    转让孙公司股权交易进展情况
     中寰卫星与陕西中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拟转让标的公司北京
中寰天畅卫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寰天畅”
                        )的股东北
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行使优先购买权。经
中寰卫星与陕西中寰、聚利科技协商,各方同意将中寰卫星持有的中
寰天畅 51%股权转让给聚利科技,不再转让给陕西中寰。11 家公司
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经协商,中寰卫星与陕西中寰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陕西中寰受让
标的中不包含中寰天畅 51%股权,转让对价由 2618.61 万元调整为
     中寰天畅股东聚利科技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中寰卫星持有的中
寰天畅 51%股权。中寰卫星与聚利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聚利
科技以同等价格受让中寰天畅 51%股权,转让对价为 346.44 万元人
民币。
甘肃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山西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
河南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山东中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南京中寰越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北
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辽宁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襄阳
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0 家标的公司股权,已与陕西中寰交割完毕。
陕西中寰亦按照协议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款 1158.81 万元。
三、    聚利科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802038721K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 1 号
     注册资本:11201.7952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电
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维修;
                         (未取得
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制造和生产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限分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总
承包、专业承包。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聚利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中寰卫星与聚利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中寰卫星持有的中寰天畅 51%股权(对应
认缴出资额 306 万元,实缴出资额 306 万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
益。
     参考标的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346.44 万元人民币。
     聚利科技以现金方式向中寰卫星支付交易对价,交易对价按照以
       (1)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2 个月内,聚利科技向
下方式分期支付:
中寰卫星支付交易对价的 51%;
               (2)完成工商变更后一年内,聚利科
技向中寰卫星支付交易对价的 25%;
                 ( 3)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两年内,
聚利科技向中寰卫星支付交易对价的剩余款项。
     双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交割,
将标的股权登记在甲方名下。标的股权登记在聚利科技名下之日为标
的股权交割日。
     自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含当日)止,中寰
天畅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中寰卫星享有和承担。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中寰卫星将持有的中寰天畅 51%股权以同等价格转让给聚利科
技,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中寰卫星与陕西中寰、聚利科技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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