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经营实际及资金
需求等,方案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预案(修订稿)》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预案内容切实
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编制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发展战
略、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编制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发
展战略、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而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以
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独立董事:林涛、陈守德、吴育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