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2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 5168 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0.25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绪贵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吉林吉人卓
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未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1,262,870 98.4139 3,565,399 1.5858 500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1,262,870 98.4139 3,565,399 1.5858 500 0.00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东先生为公司 ,356 ,399
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先生为公司第 ,356 ,399
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杨桂芬、郑晓姝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