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 309 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
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9,525,04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34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韩思明、张颖
本所律师认为,联瑞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瑞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