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因离职原因不满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 26,750 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
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陈洪凌、董事陈旭琳与激励对象陈洪泉、陈艳、刘仕模存在关联
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陈旭琳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
旭琳、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
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