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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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23-033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
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新出具的《关于湖北
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以下简称“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审计类第1号》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补充,具体补充
内容如下: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
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
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
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
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
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
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否公允反映,鉴于
经不再包含在本期财务报表期初余额中,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
故深圳恒波公司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情况不影响2021年及2022年
归属于三峡新材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
在,仅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上期财务报表的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相关列报有影响,但考虑到上述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不构成
影响,故不具有广泛性。故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对2022年合
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
影响发表了保留意见。”
  修订后的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修订版)》。
  除以上补充内容外,原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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