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丁静、副总经理薛斌峰、
副总经理张运宏、总工程师李群力、财务负责人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的任职
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任所聘任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独立董事:胡军科 上官俊杰         康卫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青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