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生为公司总经理;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平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蔡
镇茂先生、蔡镇鹏先生、蔡镇锋先生三人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哲辉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蔡镇通先生、蔡镇茂先生、蔡镇鹏先生、蔡镇锋先生、张
平先生、陈哲辉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就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和
教育背景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各
项议案进行了查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被聘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
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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