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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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以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
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
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
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
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
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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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
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
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
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
决结果计为“弃权”
。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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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
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
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
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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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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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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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资项目的发行工作
已完成,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7 月 26 日
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30Z0198 号),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0,497,245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75.99 元 / 股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362,921.17 元,
其 中 : 新 增 股 本 人 民 币 10,497,245.00 元 ,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
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
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78,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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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本数)的暂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任等拟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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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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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与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6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目前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97,245
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98 号),本次发行的新股
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0,497,24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120,800,000.00 元增加至 131,297,245.00 元,总股本
由 120,800,000 股增加至 131,297,245 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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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800,000.00】元。 【131,297,245.00】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80】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131,297,245】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