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岛得润”)、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瑞润”)及重庆市璧
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璧山国资”)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重庆签署了
《抵押合同》,青岛得润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资产为重庆瑞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青岛得润已经履行了内部审批
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 48.39%的股权。
车零配件(不含发动机);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仓
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 78,889.62 万元,净资产为 50,647.4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90%;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璧山国资提供抵押,其用于抵押的房屋基本信息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其房屋评估价值以第三方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68,825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75,2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60%。
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
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