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4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室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
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指标及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但昭学、廖坚、徐飞跃、周乐
人、宋选鹏作为考核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根据本次
发行工作的实际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以下相关事宜:
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
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
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认购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上市和锁定等相关事宜;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