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控
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针对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我们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
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发
展战略、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必要性,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前次募集资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以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
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
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上述安排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控股股东华融泰,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
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融泰持有公司的股份将超过 30%,并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华融
泰将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华融泰作出上述承诺后,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需求及公司发展需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项的情形。公司作出的该项承诺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具体授权内容及
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的顺利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马彦平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控赛格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