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
对象人员范围。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8月9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62.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向
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62.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88元/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