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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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并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
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25,518,88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275,944.10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约定,公司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北京
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同意对《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
励对象分配情况及名单以及其他内容进行完善和修订,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
相关公告。
   一、对《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第五点,进行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693.10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52,551.8882 万股
的 1.77%。详情如下: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截止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处于有效期内,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76.564万股
(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本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2,693.10万股,有效期内的权
益数量合计3,569.664万股,约占公司批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股
本总额79,449.2832万股的4.49%。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690.10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52,551.8882
万股的 1.76%。详情如下: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152,551.8882 万股的 0.88%;
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52,551.8882 万股的 0.88%。
   截止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处于
有效期内,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有效期内的权益数量合计3,566.664万股,约占公司批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时公司股本总额79,449.2832万股的4.49%。
   二、对《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第六点,进行修订。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7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为9.33元/股。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2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为9.28元/股。
   三、对《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第七点,进行修订。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5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
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3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
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对《激励计划(草案)》“第四节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中“二、激励对象的范围”,进行修订。
   修订前:
   按照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752 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 2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
   (二)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
共 748 人;
     修订后:
   按照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738 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 2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
   (二)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
共 734 人;
     五、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第二段,
进行修订。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693.10万股,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2,551.8882
万股的1.77%。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690.10万股,涉及的标的
股 票 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六、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三)限制性
股票的分配情况”,进行修订。
     修订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46.55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
股普通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2,551.8882万股的0.8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 752 人,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授予的限       约占本计      约占本计划
                        制性股票       划授予权      公告时公司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益总量的      股本总额的
                         股)        比例(%)     比例(%)
 胡云忠          董事、副总裁       10.00      0.37      0.01
 吴秀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0.19      0.00
  张炯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      0.37      0.01
  熊辉            副总裁         5.00      0.19      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
   产人员、骨干员工(748 人)
          合计(752 人)     1,346.55     50.00      0.88
     修订后: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45.05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
股普通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2,551.8882万股
的0.8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 738 人,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授予的限       约占本计      约占本计划
                        制性股票       划授予权      公告时公司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益总量的      股本总额的
                         股)        比例(%)     比例(%)
 胡云忠          董事、副总裁       10.00      0.37      0.01
 吴秀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0.19      0.00
  张炯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      0.37      0.01
  熊辉          副总裁           5.00      0.19      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
   产人员、骨干员工(734 人)
        合计(738 人)       1,345.05     50.00      0.88
     七、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二)股票期权的数量、(三)股票期权的
分配情况”,进行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1,346.55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
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2,551.8882万股的0.8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 752 人,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授予的股       约占本计      约占本计划
                        票期权数       划授予权      公告时公司
  姓名           职务
                        量(万        益总量的      股本总额的
                         份)        比例(%)     比例(%)
 胡云忠         董事、副总裁        10.00      0.37      0.01
 吴秀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0.19      0.00
  张炯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      0.37      0.01
  熊辉           副总裁          5.00      0.19      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
   产人员、骨干员工(748 人)
        合计(752 人)       1,346.55     50.00      0.88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1,345.05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
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2,551.8882万股的0.8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 738 人,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授予的股       约占本计      约占本计划
                        票期权数       划授予权      公告时公司
  姓名           职务
                        量(万        益总量的      股本总额的
                         份)        比例(%)     比例(%)
 胡云忠         董事、副总裁        10.00      0.37      0.01
 吴秀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0.19      0.00
  张炯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      0.37      0.01
  熊辉           副总裁          5.00      0.19      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
   产人员、骨干员工(734 人)
        合计(738 人)       1,345.05     50.00      0.88
     八、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
的确定方法”,进行修订。
     修订前: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6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 4.6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
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9.33 元/股的 50%,为每股 4.66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9.24元/股的50%,为每股4.62元。
     修订后: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由每股 4.67 元调整为每股 4.62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
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9.33 元/股的 50%,为每股 4.66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9.24元/股的50%,为每股4.62元。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12日实施
完成,因此,根据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每股4.67元调整为每股4.62元。
  九、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五)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
定方法”,进行修订。
  修订前: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33 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
一股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份 9.33 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9.33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9.24元。
  修订后: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9.33 元/股调整为 9.28 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股
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份 9.28 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9.33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9.24元。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12日实施
完成,因此,根据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9.33元调整为每股9.28元。
  十、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和对各期经营
业绩的影响”,进行修订。
  修订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数量和授予价格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
除限售比例将取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
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
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
理。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46.55 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
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
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
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授予限制性股票,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解
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 2023 年-2027 年限制性股票
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
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
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
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修订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数量和授予价格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
除限售比例将取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
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
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
理。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45.05 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
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
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
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授予限制性股票,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解
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 2023 年-2027 年限制性股票
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
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
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
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十一、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八)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和对各期经营业绩
的影响”,进行修订。
     修订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
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
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用该模
型对授予的 1,346.5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9.30 元/股(假设授权日公司收盘价为公司 2023 年 7 月 10
日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4 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
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37%、15.44%、15.77%、16.5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
最近 1 年、2 年、3 年、4 年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
制定的金 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及以上的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
未行权的情况。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
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
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修订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
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
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用该模
型对授予的 1,345.0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9.30 元/股(假设授权日公司收盘价为公司 2023 年 7 月 10
日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4 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
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37%、15.44%、15.77%、16.5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
最近 1 年、2 年、3 年、4 年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
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及以上的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
未行权的情况。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
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
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十二、对《激励计划(草案)》“第七节 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中“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的“(三)”,进行修订。
     修订前: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
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如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
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
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
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修订后: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
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如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
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
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
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
享有任何该股票应有的权利,行权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十三、对《激励计划(草案)》“第八节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二)、(四)、(七)”,
进行修订,并补充“(八)、(九)”。
     修订前: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
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
程序进行。
  (四)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将完全按照
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行权条
件。
  (七)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
式。
     修订后: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
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
和标准进行授予,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以职务变更后公司对该员工年度考核结果
为基础。
  (四)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病休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或因其他
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七)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变更的处理:激励对象因其所属子公司被出售或
公司对子公司不再控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
  (八)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形,公司有权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论因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犯罪、违反公司制度、违反各种书面业绩承
诺被开除等)离开公司的;
行考核,但激励对象发生本激励计划所列致使不得解除限售/行权的情形;
以上的;
  (九)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
理方式。
  《高能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也对上述内容相关部分进行了同步修订。
  鉴于上述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高能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将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将《北京高能时
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
   《高能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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