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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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现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候选人均具备相关法
规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们同意聘任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铮铮先生、柴中华先生、刘浩
先生、王宁先生、郭琨先生、杨分委先生、陈君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
晓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丁国良、曾爱民、李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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