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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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
有的股份 3,916,28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总
股 本 - 回 购 专 户 中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2.2/10= (649,537,963 股 -3,916,285
股)*2.2 元/10 股=142,036,769.16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 , 即 142,036,769.16 元 /649,537,963 股 *10 股
=2.186735 元。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8673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642,155,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1,274,271.16 元。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登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公司股份减少至 3,916,285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
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 645,621,67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8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8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8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8 月 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力,本次分配方案未
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中持有的
公 司 股 份 ) *2.2/10= ( 649,537,963 股 -3,916,285 股 )*2.2 元 /10 股
=142,036,769.16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即 142,036,769.16 元/649,537,963 股*10 股=2.186735 元。2022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8673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E 座 901
   咨询联系人:张晶、杨翠萍
   咨询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电话:0755-2665400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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