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0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采棉机按揭销售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经银行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山东天鹅棉业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新疆区域采棉机购
机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额度内,公司已实际为采
棉机按揭贷款购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公司与新疆银行签署的业务合作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 风险提示:本次业务合作协议涉及的额度为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授信额
度,最终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公司及银行将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
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存在部分借款人延期偿还贷款
或者无法偿还贷款进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签署《个
人经营性贷款(采棉机)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新疆银行为公司提供最高余
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授信额度,额度使用期限为壹
年,在此额度和与期限内,新疆银行向符合融资条件的购机者(以下称“借款
人”)发放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的设备按揭贷款专项用于支付购买公司采棉机,
并由公司为上述设备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采棉机按揭销售业务提供担保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
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采棉机按揭销售业务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3)、《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银行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的采棉机购机者。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授信额度与期限
甲方向乙方核定最高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回购额度,合作期限为
壹年,从 2023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止。在此额度和与期限
内,甲方向购买乙方采棉机设备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贷款。
(三)借款人
借款人是指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推荐的购买乙方采棉机的个人客
户。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借款人,必须是乙方认为其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
能力,已与乙方签订采棉机买卖合同,且能符合甲方规定的其他有关贷款
条件的客户。
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借款人的住所地应在新疆区域内。乙方应按其商务
政策与借款人签订采棉机买卖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将不低于购买采棉机总
价款 30%的首付款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指定账户。
(四)按揭授信额度项下按揭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等
卖双方提供的发票金额认定,含财政补贴款)的 70%。
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每年偿还贷款本金金额按照贷款期限均摊。还款
比例由银行实调后根据用户情况确认,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且甲方不收取
违约金。
(五)保证金质押担保
乙方同意为甲方在上述额度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
金额为借款人贷款总额的 8%,缴纳方式(逐笔缴纳或定额缴纳)由双方协
商确定。
上述保证金是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借款人发放的购买乙方设备的个
人经营性贷款的质押担保,甲方依法享有优先权。
借款人以所购设备向甲方设立了抵押的,乙方有以未偿还本息借款回
购的义务。
(六)贷款的担保对违约贷款的处理
息,且甲方认为借款人经营情况恶化,存在严重信贷风险。(2)借款人累
计不能归还的贷款本息达到 1 期应还金额的。
甲方对借款人采取必要的催款手段和措施后,同时向乙方发出《催收
通知书》。甲方委托乙方对借款人的抵押物进行处置,甲方应全力协助、
配合。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借款人采棉机按揭贷款,不足部
分由乙方补足。处置期限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催收通知书》且甲方将抵
押物交付给乙方后 90 日内。处置期满后,如乙方未完成处置或处置金额无
法弥补借款人欠款的,启动《回购协议》,甲方确保乙方取得抵押物并保
证借款人协助将抵押物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同时,甲方有权划拨保证
金,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借款人欠款的,乙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
部分并补足保证金。
助、配合。
(七)协议的终止、争议及生效
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中止本协议,本协议是否解除和终止由双方另行协
商解决,若本协议终止,对本协议中止前所发生的行为,合作双方必须承
担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会批准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按揭销售模式对于农业机械和大型机械装备行业属于行业惯例,有利于促
进公司采棉机产品的销售,实现公司资金回笼,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
时,银行对借款人的约束以及公司建立的风险管控措施,能够有效控制按揭担
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采棉机按揭销售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
要是为满足采棉机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销售模式,促进公司采棉机
产品的销售,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
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严格把控借款人的资质,从资信调查、业务审批手续完
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风险。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借款人信用得到明显强
化,该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黄峰先生、李法德先生、韩伟先生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采棉机产品
的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采取相关措施有效控制
担保风险。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7,590.72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60%,其中公司为采棉机按揭贷款购机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37,590.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08%;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5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一)上述业务合作协议涉及的额度为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授信额度,最终
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不构成公司对采棉机产品的销售预测和承诺。
(二)公司及银行将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
控措施,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存在部分借款人延期偿还贷款或者无法偿还贷款进
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