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公司”)2021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立华股份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立华股份本次拟将“湘
潭立华肉鸡屠宰项目”“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等募
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8,569.5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
日利息收益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将拟用于“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于“扬州立华家禽育种
项目”;将“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泰安阳雪肉鸡
屠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程立力先生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55,922,50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71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关的费用 1,355,92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0,644,075.21 元。上述
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一) 屠宰类项目 35,300.41
(二) 养鸡类项目 56,953.43
(三) 立华股份总部基地项目 17,783.28
(四) 补充流动资金 16,027.29
合 计 126,064.41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22 年
根据上述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从 2022 年 8 月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
款专用。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账户资金 闲置资金
项目名称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余额 理财余额
扬州阳雪食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潍坊市阳雪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品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泰安市阳雪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品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湘潭立华牧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636529964 1,823.79 -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徐州市立华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400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2028306
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安顺市立华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10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业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2028465
安远立华牧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00
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2028629
惠州市立华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70
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2028413
扬州市立华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290
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2028395
洛阳市立华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50
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2028332
合 计 13,693.43 16,000.00
注:银行账户 8110501011802029292 为总部资金归集户,含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
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安远立华饲料厂项
目、惠州立华孵化厂项目、扬州立华孵化厂项目和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及
已购买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利息及理财收益。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每半年更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动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后,均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情况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已投入 尚未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号 诺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
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
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
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合 计 126,064.41 96,968.32 29,096.09 -
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96,968.32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9,096.0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693.43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为 16,000.00 万元,合计金额为 29,693.43 万元,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597.34 万元,系未投入募集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 未支付 预计节余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 尚未使用募
财收益扣 的合同 集资金
序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资金占比 集资金(3)
项目名称 除手续费 尾款及 (6)=
号 金额 金额 =(2)/ =(1)-
后净额 保证金 (3)+
(1) (2) (1) (2)
(4) (5) (4)
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93.49 1,823.79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合 计 89,887.68 81,556.71 90.73% 8,330.96 238.55 6,041.00 8,569.51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8,03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142.64 万元,具体建
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和冷库以及综合楼、污水站、公用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等。
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湘潭立华
肉鸡屠宰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874.72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267.91
万元。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25,979.22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0,976.58 万元,具体
建设内容包括饲料厂、孵化厂、商品场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该项目已建设完
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514.1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 462.39 万元。
由于“湘潭立华肉鸡屠宰项目”及“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湘潭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因此前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存
放于同一专户。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该专户存放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为
募集资金为 1,823.79 万元。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15,00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133.48 万元,具体
建设内容包括饲料生产车间、综合楼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该项目已建设完毕
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
资金,因此未开户,不存在节余资金。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28,874.77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718.86 万元,具体
建设内容包括饲料厂、种鸡场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
养鸡建设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786.0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使用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项目 67.20 万元。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30,497.75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3,246.38 万元,具体
建设内容包括饲料厂、种鸡场、孵化厂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该项目已建设完
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
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696.86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 2,549.52 万元。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10,00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7,737.25 万元,具体
建设内容包括饲料生产车间、综合楼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该项目已建设完毕
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安远立华饲料厂项目”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 6,167.2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570.05 万元。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5,915.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010.26 万元,具体建
设内容包括孵化厂、综合楼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惠州立华孵化厂项目”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 3,036.66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973.60 万元。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4,33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3,111.66 万元,具体建
设内容包括孵化厂、综合楼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扬州立华孵化厂项目”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 2,536.9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574.69 万元。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 38,941.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7,783.28 万元,具体
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科研楼、宿舍楼、配套综合用房及地下室等。该项目已建
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立华股份总部基地项
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783.28 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部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 16,027.2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总部资金归集户中除“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安远立华饲料厂项目”、
“惠州立华孵化厂项目”、“扬州立华孵化厂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和“洛阳立
华种鸡场项目”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外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600.66 万元,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45.06 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为 6,745.72
万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569.51 万元
(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
算规划的基础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
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
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
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节余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部分
流动资金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节余资
金 8,569.5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等影响,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
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上述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
付的尾款(如有)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
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
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合理、合规。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项目结项后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销专户等相关事宜。
四、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拟将“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018.96 万元变更用于
“扬州立华家禽育种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 6,018.9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4.77%。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洛阳立华种鸡场”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市立华畜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立华”),建设地点为伊川县白沙镇,项目总投资
舍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年存栏种鸡 20 万套。该项目原计划所产种蛋主要用
于洛阳立华孵化厂的孵化鸡苗,最终以商品鸡形式销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 10 个月,计划将于 2022 年 12 月建成投产。
受制于宏观政策调控、用地资源趋紧等因素,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尚无法达
到开工建设条件。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该项目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目
前,洛阳立华已建设有白元种鸡场,年产鸡苗 1,500 万羽,产能与“洛阳立华种
鸡场项目”相当。此外,公司建立了子公司调苗机制,可根据各子公司所在市场
需求、生产计划等要求进行鸡苗的异地调拨。因此,现有种鸡场及调苗机制可以
满足洛阳立华生产所需。为避免资产闲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慎重
研究决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018.96 万元全部用于“扬州
立华家禽育种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新募投项目名称:扬州立华家禽育种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扬州市立华家禽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立华家禽”),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三垛镇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141,194 ㎡(211.79 亩),总建筑面
积 37,167 ㎡,主要建设 3 栋双层育雏舍(含 2 栋连体舍)、2 栋双层育成连体
舍、3 栋祖代舍(含 1 栋连体舍)、4 栋产蛋连体舍、2 栋试验舍、2 座孵化车间。
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父母代种鸡 300 万只,预计于 2023 年 12 月建设投
产。
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金额 10,481.49 万元
具体投资计划: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万元)
一 建设投资静态部分 10,038.07
二 流动资金 443.42
三 建设投资合计 10,481.49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10,481.49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6,018.96 万元,
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募集资金将以借款方式提供给扬州立华家禽。
项目备案情况:扬州立华家禽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投
资及环保备案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环保备案文件
家禽育种项目 邮行审投资备〔2022〕561 号 备案号:20223210840000039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加强,鸡肉消费的量在上升,同时对
肉质的要求也势必逐步提高。我国优质鸡市场己表现出由南向北、从东到西扩张
的发展势头,因此,优质肉鸡的持续选育与新品系开发、完善良种繁育与推广体
系是市场发展的需求,能够促进我国肉鸡养殖品种结构调整,符合我国肉鸡产业
发展方向。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饮食习惯迥异,因此各地市场对于优质肉鸡的品种要求
也有相当大的差异,随着公司市场区域的扩大,针对性研发适销产品的要求越来
越高;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升,活鸡直接上市的模式逐
渐受到限制,黄羽肉鸡以冰鲜鸡、熟食形式进行销售,将是未来家禽产品销售的
长期发展趋势。但是传统的黄羽肉鸡品种更适合活鸡销售,屠宰后胴体不够美观,
影响销售价格。这对黄鸡育种者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通过育种手段改善胴
体外观,增强黄羽肉鸡屠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通过常规育种手段与现代
分子生物学手段相结合,针对各地不同消费习惯,根据屠体性状、肉品质、饲料
报酬和抗病性等进行重点选育,培育市场迫切需要的屠宰型新品系、新品种。
该项目所产种鸡苗主要提供给子公司种鸡场使用,最终以商品鸡形式销售,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对扬州立华家禽进行借款,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新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将与扬州立华家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截
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扬州立华家禽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新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健全完善优质肉鸡繁育推广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加快
种群的遗传进展。新募投项目利用丰富的现场选育经验,结合现代选育技术构建
“传统选育-育种值选育-分子标记辅助选育”及“横向传播疾病控制-纵向疾病传
播控制”有机结合的优质肉鸡选育体系,形成以“核心育种场-祖代场-父母代场
-商品肉鸡养殖”为主的组织形式,以市场为导向,以育种为核心,以优质商品肉
鸡产品为抓手,全面发展的扩繁推广体系。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采用国内一流
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场区各功能区域均采用无线通信网络,实现可视化管理;
鸡舍内风速、光照、温度、适度等内环境指标均采用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
分析和智能决策控制系统;场区采用的封闭式输送系统进行集中供料和鸡粪处理;
育种基础数据采用无纸化收集技术,各项遗传参数分析采用国内领先的育种管理
软件,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集约化、智能化、节能化发展。随着人们对鸡肉产品
的需求已由满足数量要求向着追求口味、营养、生态、质量和安全方面转移,地
方优质鸡产品已越来越成为人们消费需求。通过实施新募投项目,可为满足城乡
市场的这一消费需求提供更多的商品来源。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实施主体、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以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扬州阳雪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扬州市高邮市甘
垛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和冷库以及综合楼、宿舍、污水站、消防设施、
公用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等,年屠宰肉鸡约 3,000 万羽。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 2
年,原计划于 2023 年 4 月建成投产。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该募投项目实际
已使用募集资金 6,546.1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5,958.45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55.97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5,902.48 万元。差异原因
为: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6,000 万元;2、利息及理
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97.52 万元。
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潍坊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潍坊市安丘市
大盛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冷库、深加工车间以及宿舍、食堂、污水
站、消防设施、公用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等,年屠宰肉鸡约 2,000 万羽。项目计
划建设周期约 2 年,原计划于 2023 年 2 月建成投产。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
该募投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3,168.1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5,295.5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34.81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139.27
万元。差异原因为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39.27 万元。
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泰安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泰安市肥城桃
园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和冷库以及宿舍、食堂、污水站、消防设施、
公用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等,年屠宰肉鸡约 2,000 万羽。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 2
年,原计划于 2023 年 3 月建成投产。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该募投项目实际
已使用募集资金 5,697.3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492.17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3,614.18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122.01 万元。差异原
因为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22.01 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泰安阳雪肉鸡
屠宰项目”在以前年度受外部环境、行业政策调控、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
的影响,致使项目建设相关工程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工程验收等诸
多环节较原计划进度有所放缓,导致工程建设周期有所延长。截至 2023 年 7 月
阶段,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工程主体结构尚在建
设中,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工程主体结构已建设
完成,附属设施尚在建设中,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虽然受到外部环境、行业政策调控、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上
述项目整体竣工投产进度延后,但目前上述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为
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及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建
设进度进行优化调整,根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项目实施周期。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6.3.4 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的”,上
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
项目。因此,公司对“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从政策方面看,2014 年以来国家及地方层面加大推进“规模养殖、集中屠
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16 字方针;2020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压实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强调推行冰鲜和冷冻肉
类上市。从消费习惯看,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国民教育水平和人均收入提高,
国内居民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消费意识不断增长,购买较高价格且优质的冰鲜产品
逐渐成为一种消费习惯。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
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关闭活禽交易,禽肉主要以冰鲜鸡的形式流通。同时,随着
行业发展和疫情防控需要,政府对活禽市场的管控日趋严格,禽类定点屠宰、白
条禽肉上市制度在全国逐步推行,因此冰鲜禽肉产品的生产及冷链物流已成为行
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育种团队多年培育的“花山鸡”新品种(配套系)通
过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花山鸡”为我国首例屠宰加工型黄羽肉鸡
新品种,其推向市场将有力支撑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
市”的发展需求,填补了目前市场上黄羽肉鸡普遍不适于规模化屠宰加工的空白,
为公司未来屠宰板块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公司于 2014 年设立从事冰鲜
鸡加工销售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立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食品”)。立
华食品目前业务模式成熟,具备了异地复制的生产技术能力。公司亦积极与综合
商超以及新零售、电商平台合作,开拓销售渠道,加快产业链向食品端延伸的速
度。
经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
项目”“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条件
变化,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募投项目的合
规、有序推进。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销售端活转鲜的变化趋势,公司积极布局黄羽鸡屠宰产能。公司依托
江苏立华食品有限公司积累的冰鲜鸡生产管理和销售经验,陆续在湘潭、扬州、
惠州、泰安、潍坊等一体化养鸡子公司所在地建设黄羽鸡屠宰产能,根据市场消
费变化情况逐步覆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核心区域市场,纵向推进产业链延
伸。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
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六、审批程序
(一)审议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
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和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
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
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依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
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苑亚朝 孙志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