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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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3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
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机构。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币种。
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
市场风险、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
险等,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在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为充分
利用香港作为电子元器件贸易国际集散地的地理区位优势,公司选择主要在香港
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2022 年公司的境外营业收入总金额
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进口到境内
进行销售。为充分利用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更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结合公司境外业务和跨境
业务的开展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不超过 2 亿美元(折
合人民币约为 14.4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
度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鉴于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
务的议案》中预计的衍生品交易额度(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
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尚未实际使用,为避免重复预计衍生品交易额度,公司拟
撤销前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预计的额度。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条款
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机构。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币种,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币种。
为自有资金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或银行信贷资金。
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
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求量较大,加之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
的加大、各国货币政策的不稳定性等,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利率波动的风
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
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
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
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审核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及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
前,由公司财务部门评估衍生品的业务风险,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
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审批。涉及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工作部门配备了交易
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相关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
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当市场发生重大
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五、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或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为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
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
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和预算进行设置,总体流动性风险较小。
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理解衍生品交易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合约损
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
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六、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以减少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以锁定汇率、利率风险为基本原则,禁止任何风险投
机行为。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
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品
品种开展业务。
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保授权、交易执行、交易确认、结算等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相
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
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后,密切关注衍生品
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并向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或调整交易策略。
     七、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时,公
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以更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为目标,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措施,有利于加强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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