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公司股份 85,538,791 股,占
公司总股份 787,103,368 股的 10.867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8 人,
代表公司股份 219,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79%。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股份 219,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按照
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14,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8%;
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
股份总数的1.5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03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请增加授信额度暨增加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37,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
反对2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郑冬梅律师、牛亚彬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大会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