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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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5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经充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
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后,公司拟调整 2021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兼顾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
实现性,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更加有效地发挥股权激励效果。除上述调
整外,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对应考核
管理办法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董事刘文波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文波作为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
性和有效性,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董事刘文波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现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
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本计划规定的离职、退
休等特殊情形时,处理已解锁或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等;
的收益予以收回;
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董事刘文波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的议案》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上半年经营情
况等因素后,公司拟对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以突出战略目标达成性和业绩可实现性,有效发挥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指
导性作用。因此,公司拟将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预计由 40%-50%调整为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 2023 年度与海南旅投新大正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南阳新大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
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监管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 关制度进
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周二)15: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董事会议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
楼会议室。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计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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