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35,975.1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第 441C00030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
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
划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29,177.84 16,563.60
公司在《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了如下安排:“如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06 月 26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876.57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1,876.57 万元。具体投
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3 年 6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26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
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四、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
(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6 号)审验,公司募集资金扣
限公司验资报告》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余额 165,635,975.11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划转至广和
通指定存储账户中。截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止,公司已从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发
行费用人民币 5.47 万元,销项税 0.33 万元,因此拟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拟置换资金
发行费用 5.47 5.47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76.5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 5.47 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 象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76.5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 5.47 万元。
(四)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专项
说明的鉴证报告》。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
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广和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
见》)
财务顾问主办人:
项晨 张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