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 9 名董事均收到
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 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 8 月 4 日前将表决票
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 8 月 4 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
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强化公司系统法治合
规与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管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
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 号)等文件精神,结
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的《公司章程》
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二条,本次主要修订董事会和总经理职责有关内容,修订后的
章程结构和条目数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2023 年 8 月修订)》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
限 公 司 全厂 脱硫 ( 除灰 、 除尘 )总 包 运维 项 目的 被委 托 人, 项 目中 标金 额 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4 名关联董事王
冬、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50 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
东大街 63 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4)。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