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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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3-02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再审期间中止对原判决的执行。鉴于本次提审尚未开庭,公司暂无法判断该诉
讼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
(2018)苏 01 民初 3479 号民事判决,判决公司承担 7000 万元担保责任并承担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超过 7000 万不能清偿部分
的二分之一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及已披露涉诉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元,江苏院已按照其破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公告编号:2022-040)。2021 年 6 月,公司因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
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起再审。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
  (一)本案由省高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内)
暂未获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若公司后续收到诉讼案件信息,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对其他可
能涉及案件均已按照《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清偿的
相关规定预留了清偿金额。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被裁定中止原判决,但尚未提审开庭,公司暂无法判断该
诉讼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但鉴于中国银行向神雾节能主张 7000 万
债权,故 2021 年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规定将该笔债务全额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
将持续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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