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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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3-03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5楼会议室
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
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盛美半
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继续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
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和公司经营规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15
名调整为508名,首次授予数量仍为1,064.8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仍为266.15万股。授予价格由50.15元/股调整为49.78元/股。
  我们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
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
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508名激励对
象授予1,064.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68元/股。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行权数量及行
权人数进行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行权数量及行权人数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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