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海特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
客观、真实和公允,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因此,我们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周海兵 冉明东 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