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股票代码:002354
信息披露义务人:NEWEST WISE LIMITED(为新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铜锣湾,礼顿道 77 号礼顿中心,14 楼 1415 室
通讯地址:同住所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具备相应的权限或已获得必要的
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
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NEWEST WISE LIMITED(为新有限公司)
天娱数科、公司、上市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
指
公司 用名: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NEWEST WISE LIMITED
为新有限公司 指
(为新有限公司)
因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朱晔先生被实施司法
拍卖处置的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
致其持股数量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及
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股东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15 号准则》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权益变动编制的《天娱
本报告书 指 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NEWEST WISE LIMITED(为新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董事:邢斌
授权股本:10,000 港元
注册号:39849330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外资)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控股
成立时间:2007 年 8 月 6 日
通讯方式:香港,铜锣湾,礼顿道 77 号礼顿中心,14 楼 1415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为新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邢 斌
为新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或地区的居留权
邢斌 男 中国香港 中国 否 为新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公司兼职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因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朱晔先生被实施司法拍卖处置的股份已全部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其持股数量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信息披露义务
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的权益变动行为。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未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
管理办法》《15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
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近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朱晔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 10 时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 10 时 (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被公开拍卖的 70,2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朱晔先生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 17,520,280 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减少至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8,523,31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93%,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保
持不变,仍为非限售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8,523,319 股,均为
非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变,仍为非限
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新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 18,545,8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2%。具
体减持情况如下:
占公司 交易价格
股东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时间 类别 总股本比例 区间
名称 方式 (股)
(%) (元/股)
为新
集中
有限 2023 年 5 月 卖出 3,963,359 0.24 6.02-6.55
竞价
公司
总计 / / 卖出 18,545,859 1.12 6.02-8.44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股份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的 6 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
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NEWEST WISE LIMITED(为新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址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 7 号达美中心 T4 座 16 层
联系电话:010-87926860
联系人:刘笛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省大连市
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天娱数科 股票代码 002354
信息披露义务人 NEWEST WISE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 香 港 , 铜 锣 湾 , 礼 顿 道 77
名称 (为新有限公司) 注册地 号礼顿中心,14 楼 1415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其他 ???因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朱晔先生被实施司法拍卖处置的股份
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其持股数量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动成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48,523,319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2.93%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持股数量:48,523,319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2.93%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0 股
比例
变动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存在侵害上市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不适用 ?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未解除公司为其 否 □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不适用 ?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是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
是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以说明;
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NEWEST WISE LIMITED(为新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