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公司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本次
会议的所有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邵   彬      陈学军         潘    飞
      兰培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巨丰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