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 补充更正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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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 了《第 四届董 事会第 二十次会 议决议 公告》(公告 编号:
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鉴于本次交易对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听取公司股东意见,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现补
充提交到股东大会,现对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
司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
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孙公司相应事宜。”,
                             “本次投资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中“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
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公告》中“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
立孙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
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更正后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
司的议案》:“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公司
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
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孙
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中“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公司相应事宜”,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四)《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公告》中“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孙公司相应事宜”,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三、补充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补充“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宜公司将择机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股东大会具体
召开时间,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投资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
  除上述更正、补充内容之外,公司披露的其他内容不变。《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更新后)》、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公告(更新后)》见附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
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建达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75%股权,以下简称“华冠光电”)拟以自有
资金15,000万元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福建华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
办理设立孙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宜公司将择机另行
召开董事会确定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投资事项
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建达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拟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机关登记为准)
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具体以
营业执照登记为准(依法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的应当在公司注册前先
行办理)。
有资金 30,000 万元出资设立孙公司,福米科技持有其 100%股权。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孙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相关经
营活动、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设立孙公司尚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孙公司设立后,
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等问题。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孙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机制和
监督机制,审慎决策,以不断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及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
和应对风险。
  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75%股权,以下简称“华冠光电”)拟以自有
资金15,000万元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福建华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管理层
办理设立孙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机关登记为准)
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具体以
营业执照登记为准(依法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的应当在公司注册前先
行办理)。
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投资设立孙孙公司,华冠光电持有其 100%
股权。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孙孙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相关经
营活动、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设立孙孙公司尚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孙孙公司设立
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等问题。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
孙孙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机制和监督机制,审慎决策,以不断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及适应市场变化,积
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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