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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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规定,作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
  我们同意将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赵健梅、朱锦余、孙钢宏、曾令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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