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
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
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
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
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55.52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