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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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 27.51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苏州明
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2-025)。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
月,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26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
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年 7 月 7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
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7.10908 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05958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
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
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
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
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2,732,872×0.05)÷123,956,072≈0.0495
元/股。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7.10908-0.0495)/(1+0)
=27.05958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9%。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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