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 莎普爱思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3-06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激励计
划》、《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
称“《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OA系统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示时间共计10日;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OA系统;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
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结合核查结
果后,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的程序。
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莎普爱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