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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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66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等文件。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
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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