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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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3-004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
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7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533.4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0,212.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84,320.91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322 号《验资报告》。前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合计           61,570.50      61,570.50      40,0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按现在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5%,以及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的额度上限人民币 31,500 万元计算,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118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
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
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5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
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经营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1,5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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