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2023年8月2日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
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
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
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 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
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
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
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
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
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 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报告(修订稿)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
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
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 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使用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符合公司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上述议案。
五、 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2015]31号)
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
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
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
议案。
独立董事:肖 莹
独立董事:董 滨
独立董事:陆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