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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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量为 1.911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股。
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11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过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中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26.30 万份股票期权,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2020 年 2 月 11 日向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135.30 万股限制性
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70,716,000.00 股增加至 172,069,000.00 股。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
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5.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关于回购并注销
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减资公告》。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期权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
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2.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 10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8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关于回购并注销
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
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将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30 万份调整为 25.09 万份、将本激励计划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08 元/股调整为 15.16 元/股,并同意本激励计划的第一
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及第一期未 行权的
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过户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22,320.9090 万股。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5.16 元/股调整为 15.04 元/股,并同意本激励计划的
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及第二期未 行权的
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本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5.04 元/股调整为 14.92 元/股,并同意本激励计
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中,3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登记完成后,公司实施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权益分派,2019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5 元(含税),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3 股”;2020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向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2022 年
权益分派方案为“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20 元(含税)”。激励对象所获现金分红已由公司代收。
   根据《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35.30 万股调整为 175.89 万股,回购数量由 1.47 万股调整为 1.911 万股,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04 元/股调整为 7.723077 元/股,其中 2 名
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723077 元/股;1 名激励对象因被动离职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为 7.723077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应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11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01%。本次注
 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49 名调整为 46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27.829 万股(剔除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25.918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办理程序及股本变动情况
 (大华验字【2023】000394 号)。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79,090       1.16      -19,110       2,559,980       1.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636,700      98.84             0    220,636,700      98.85
三、股份总数       223,215,790     100.00      -19,110     223,196,68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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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泰永长征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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