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4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
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
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29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3 年 7 月末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522,7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
最高成交价为 1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7 元/股,已使用资金
总额 150,026,158.8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136.95 万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
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为
用的资金规模下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需要在回购期限
内确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