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43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中 国 证 券报 》 《 上海 证 券 报》 《 证 券日 报 》 和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详见公告 2023-039)。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8 月 2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3,437,493,73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55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274,233,09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6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63,260,63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875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72,155,8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895,17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63,260,63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758%。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37,485,363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9998%。
同意股份数:3,436,492,766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9709%。
同意股份数:3,437,473,164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9994%。
同意股份数:3,437,473,164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99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2,147,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同意股份数:171,154,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6%。
同意股份数:172,135,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
同意股份数:172,135,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监事,同意股份数:3,430,340,36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919%。
监事,同意股份数:3,443,551,906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监事,同意股份数:165,002,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48%。
监事,同意股份数:178,213,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1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决议;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