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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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已提前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钜
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4-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 4-6 月财务报告中各项指标公允、全
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4-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4-6 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 4-6 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
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调薪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
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
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
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被授
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将授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
定为 2023 年 8 月 1 日,并同意以 40.9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
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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