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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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
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建达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
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75%股权,以下简称“华冠光电”)
拟以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福建华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
孙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
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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