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 2: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
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
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节省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
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