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60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6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述第 1、2 项提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 3 项提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参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52 号)、
《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暨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53 号)等相关公
告。
上述第 1 至第 3 项提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6 人、
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3 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
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第 2 项提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
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下午 13:30~17:30,
层
联系人:李亚君、项恺迪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39180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
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
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
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表决意见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