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3-05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科骏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戴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昇”)的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本轮减持期间元颉昇共计减持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1,937,400 股(占公司原总股本的 1.753%),
本轮减持后,元颉昇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28,326,6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公司
控股股东元颉昇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210,600 股(占公司原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元颉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元颉昇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在本
轮减持期间内,元颉昇共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1,937,400 股,占公司原总股
本 的 1.753% 。 本 次减 持 计 划 期 限 届 满 后 , 元 颉 昇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为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元颉昇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
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37,400 股,占公司原总股本的 1.753%。具体明细
情况如下表:
占公司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原总股
(元/股) 间(元/股) (股)
本比例
大宗交易 52.38 50.51-53.49 1,050,200 0.950%
-2023 年 3 月 6 日
盘后定价
(视同集 51.01 49.93-52.30 300,000 0.271%
-2023 年 3 月 21 日
中竞价)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25 日 63.65 - 4,000 0.004%
盘后定价
(视同集 61.52 61.24-61.80 200,000 0.181%
-2023 年 5 月 29 日
中竞价)
元颉昇
集中竞价 78.86 75.00-78.89 109,700 0.099%
-2023 年 6 月 9 日
盘后定价
(视同集 2023 年 6 月 9 日 79.46 - 100,000 0.090%
中竞价)
集中竞价 85.13 84.23-96.52 89,000 0.081%
-2023 年 6 月 21 日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月 30 日 76.91 - 50,000 0.045%
集中竞价 2023 年 6 月 30 日 89.83 - 34,500 0.031%
合计 - - - 1,937,400 1.753%
上述减持主体元颉昇存在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原总股本 占公司现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比例 比例
戴军 4,709,577 4.261% 4.266% 有限售条件股
上海科骏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1、本轮减持前公司原总股本为 110,530,936 股,本轮减持后公司现总股本为
自 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控股股东元颉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及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的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原总 占公司现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264,000 27.381% 28,326,600 25.661%
元颉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64,000 27.381% 28,326,600 25.6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本轮减持前公司原总股本为 110,530,936 股,本轮减持后公司现总股本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元颉昇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
(三)其他情况说明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