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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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广
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参与竞买白银瑞光供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在扩大公司主营业务布局和区域拓展,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
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
信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的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3.
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李光金、张亚光、唐海涛、杨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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